以前,夫妻俩忙着工作找钱,唯一的女儿从小就交给外婆照顾。前两年,经济稳定,于是把女儿给接回来,一起住。
今年,女儿才17岁,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。前天,竟把一个她所谓的“ 男朋友 ”带回家过夜!“ 男朋友 ”头发染得五颜六色,耳朵戴着好几个耳饰,牛仔裤破有几个大洞, 标准的“小流氓” 打扮!妈妈看得心惊肉跳。对女儿好言相劝,怎么会晓得…
“你以前从来没管教过我,现在你已失去了那种权力!”
妈妈的心在淌血。
以前忙得天黑地暗,为得是想给女儿一个较好的生活环境,更希望她能出国留学。结果…
忙的代价=失去了女儿!
你的所作所为,出发点可能是为了他人好,但,你能确定那是他现时需要的吗?
你想的,还是他想的 ?
你的需要,还是他的需要 ?
给予他人,他想的,他需要的,而不是自己想他需要的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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