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些人,因为性,所以恋上某个人,所以有爱;某些人,因为爱,所以才有性行为。
性和爱,有的时候,是可以被分开的,尤其当当事人都个自在追求着自身的器官上的霎那快感时!很多的时候,这种关系总涉及某种利益上的交易,不健康!
当性和爱都分不开彼此时,大概就是最健康的两性关系了吧?不管是因性而生爱或因爱而有性,能在心理和身理上都得到满足感,就是幸福了吧?
当一段感情,彼此相爱得好深,却没能在性事方面彼此相互满足时,该怎么办?当你不爱的那个人,在性方面却能够给予你“非同凡响”的“高潮”兴奋感,你又该作何选择?很头痛的问题,是吧?我也在头痛哪!
附注: 以上乃阅了本书后的突然感慨,请某某人千万别对号入坐!嘿嘿! 也请大家别"想歪"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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