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陪男友出席一宴会。是个普通的午宴,吃的都以肉类为主,我兴趣欠缺。再者,那里完全没有我相熟的人,如此场景让我是“如坐针毡”。让我兴奋、期待的,只有那游戏环节。幸而,它没让我久等。
在第一回合的游戏环节,男友就赢了大奖——ipad一架!与幸运之神向来没什么“打交道”的我,本想就此“打道回府”,不想平白浪费精神、时间。男友却说不好意思,赢奖了就“失踪”。好啦,勉为其难,再坐一下吧!岂料这一坐,游戏的第二环节又开始了。呵呵,意料之外,游戏开始不过五分钟,我就“中奖”了,而且是第一个“中奖”的!虽然是小奖而已,已是兴奋不已。
看到这里,是不是很为我开心咧?一个游戏环节,才得六个“小奖”和一个“大奖”,参赛的人那么多,我们竟然两人都有奖拿,是件“天大的”喜事吧?值得开心吧?本来我也抱着如此心情,直到我看到我的奖品的价格!
忘了告诉你们,我中奖的同时,另一女孩也中了。严格来说,是我该拿第一小奖的,因为游戏规定谁先喊就谁先赢!可是,我们站在颁奖台时,因为她站得离颁奖人近些,所以,她拿了原本该属于我的“第一”——一个ipod nano。我拿到的,是个ipod shuffle。知道价钱的差别吗? 一个是RM547, 一个是RM179。差很多吧?你们能理解那种心情吧?(犹如从天堂跌到了地狱——开心成了不甘心!)
我明白,像男友说的,自己应该由另一个角度看待这事情——这毕竟是“意外之财”,一份不必自掏腰包得来的,免费的礼物,理应开心。只是呀,我的“心眼”,可能是太过“小”了——还是看不开;肚腩又可能是太大了,装了太多的气——气不过!哎哟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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